台山电厂1、3号炉引风机液压油站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3号炉引风机液压油站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3号炉引风机液压油站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台山电厂1、3号炉引风机液压油站改造物资采购,主要包括:1号炉引风机2台新液压油站的供货及安装;3号炉引风机2台新液压油站的供货及安装;4台旧液压油站拆除。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1.3 交货期:整个项目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
到货日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分2批次到货,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备货,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0天内供货到现场。所有设备交货到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安装日期:每台炉引风机液压油站改造工期25天。1号炉引风机液压油站改造计划2023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3号炉引风机液压油站改造计划2024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具体时间以机组实际停运时间为准。
2.1.4 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引风机成套液压油站或成套联合油站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