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星河南公司直连机组框架采购(WZ20230607-2399-630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水直连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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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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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各种通用设备 | 20.00 | 台 | 包1-直连混水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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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在暖通行业中,有不少于三年(2020、2021、2022年)与直连供机组相关的业绩(须提供与直连供机组相关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设备参数的相关内容,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内容及发票为准); 3.1.7 近3年(2019、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盈利,(提供其中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8 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提供的证书有效期(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为准)未过期; 3.1.9 质保期须等于或大于两年,需提供承诺书; 3.1.10 投标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 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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