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j2305008川维元素分析仪(WZ20230524-3833-643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元素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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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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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素分析仪 检测限:CHNSO≤40ppm 全自动进样器 | 1.00 | 台 | 包1-元素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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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7 2020年1月~2023年5月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同类产品的业绩在3台以上,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可以抹去金额) 3.1.8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部件、所有应用软件的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等资料和选型样本,否则按无效投标对待。 3.1.9 付款接受承兑汇票、不接受款到发货或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0%,10%质保一年 3.1.10 《技术文件》中带“*”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投标商必须满足并在技术标书中逐一响应。只要有一项不满足或不作响应即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本项目的《技术文件》中的配置和技术指标为项目的最低要求,有可能出现缺项和不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选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方案中加以补足,招标人发现投标方案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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