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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仓储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业主太原仓储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业主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1、招标条件

  业主太原仓储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业主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内容:太原仓储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本次外包共涉及2个仓储中心,分别为“孙家寨仓”和“清徐仓”。

  孙家寨仓作业总面积约为6000平米,配备7条4级伸缩皮带机、1条3级伸缩皮带机、76米平行胶带机+1台安检机+2条2米上坡直行处理线、1台91格口小件直线分拣机,可实现进出口同进作业。小件直线分拣机,平均每小时集包0.5万件。皮带机最高效率每小时0.6万件/袋,平均每小时约0.5万件/袋。

  清徐仓作业总面积约为4800平米,配备4条4级伸缩皮带机、10条直线皮带机、1台小件分拣机、顶扫4台。

  本次采购共分“订单处理”、“收寄”、“装卸”、“包装”、“取件”、“集包”等6个环节(清徐仓无取件环节),具体外包作业环节及内容见技术规范书附件1。

  本项目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25日内配备足额的内部处理人员上岗,并在两周内将人员信息报采购人备案。

  2.3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包,可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包号

  仓储中心

  预计年处理量(万件)

  标包1

  孙家寨仓储中心

  2100

  标包2

  清徐仓储中心

  500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最多续签两次。在服务期限内,如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2.5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3.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3.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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