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全厂起重机械维护维修框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全厂起重机械维护维修框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化工,以下同)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于2016年10月工艺装置完成投料试车,2017年1月1日正式转入商业化生产运行。以新疆红沙泉煤与黑山煤参配为原料煤,五彩湾煤与乌东煤参配为燃料煤生产180万吨/年甲醇,甲醇经SHMTO技术转化为烯烃并进一步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最终产品的上下游一体化项目。以MTO联合装置为核心,上游设置气化、净化(包含变换)、硫回收和甲醇合成四套装置为MTO装置提供原料甲醇;下游设LDPE及PP两套生产装置;其中MTO联合装置由MTO装置、烯烃分离及C4烯烃转化装置组成,为下游装置提供聚合级乙烯和丙烯原料;全厂共计10套工艺生产装置(包括空分)及热电中心、公用工程中心等辅助装置。
新疆化工全厂起重机械(含电动葫芦)共计265台(其中桥(门)式起重机55台、施工升降机1台、电动葫芦209台)。
2.1.2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新疆化工全厂起重机械(含电动葫芦)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详细要求如下:
(1) 负责甲方现有和新增起重机械的维护维修,处理起重机械运行故障;
(2) 负责提供起重机械维保所需备件、材料(甲方提供维护维修润滑油脂、起重机械现有的随机备件);
(3) 配合甲方进行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并及时处理检验过程中提出的整改问题;
(4) 负责起重机械有关的隐患治理、小型技术改造和起重机械大修项目施工;
(5) 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的预防性试验、安全检查工作,按甲方需求进行起重机械载荷试验(试重块由甲方提供);
(6) 参加甲方新增起重机械安装验收,确保安装的质量;
(7) 承担甲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技术培训。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2.2.2服务地点: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新证),许可子项目含桥式、门式起重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额不小于100万元起重机械维护维修框架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