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 2#柴油加氢装置消缺改造项目余热回收系统(WZ20230612-2109-687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余热回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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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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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热回收系统\Φ13451×1800×800 S30403 | 1.00 | 套 | 包1-余热回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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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8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9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0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1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TRE-0001-天津 2#柴油加氢装置消缺改造项目加热炉改造询价书》中所有相关要求。 3.1.12 应具有2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柴油加氢装置加热炉PC业绩(包括加热炉炉体+余热回收系统)不少于三套,且至今已连续稳定运行满三年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包括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能够清晰表示项目规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信息(附件可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或协议、竣工图等)。无合同复印件的为无效业绩。 3.1.13 供货商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15 投标人须提供烟道的CFD模拟报告。 3.1.16 各加热炉配件的自带或配对法兰,应采用公称压力≥PN10的钢制法兰,不允许使用角钢法兰,密封垫片应为相应压力等级的石墨缠绕垫,螺栓材质不低于304L,螺栓和垫片应提供100%备件。 3.1.17 各挡板、风门叶片均应有可靠的结构强度,以保证在使用温度下不发生变形。执行机构、主动轴、从动轴直接的传动连接不允许使用插销式连接,应使用压力轴承或其它灵活可靠的连接形式。轴与叶片之间在使用螺栓连接时,螺栓规格≮M16,且应以≮300mm的间距布满连接部位。烟道调节挡板应采用电动执行机构,并满足电仪部的相关要求,同时配置开度回讯。烟道密封挡板、冷风旁路挡板和热空气循环旁路挡板应在出厂前进行泄漏性试验,试验时将挡板水平布置,挡板上方上水不低于500mm,时间不少于20分钟,挡板下方及密封填料等连接位置不应出现渗水痕迹。燃烧器风门应有至少15个档位可调,全关时应同样满足全密封要求。 3.1.18 板式换热器在出厂前应进行冷态泄漏试验,买方或监造方现场见证,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不小于0.2MPa),保压时间为30分钟,以不出现泄漏、可见变形及异常声响为合格。水压试验后应吹净存水。板片组板片间焊接采用电阻焊+氩弧焊方式,且不允许存在异种钢焊接。整个板式换热器系统零泄漏。换热板焊接焊缝进行100%氨渗漏和表面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其他焊缝进行100%渗透检测,Ⅰ级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 3.1.19 所有的材料分包商名单应经过业主与设计单位的确认。 3.1.20 管束式空气预热器(扰流子)在出厂前或衬里施工前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不小于0.5MPa),保压时间为30分钟,以不出现泄漏、可见变形及异常声响为合格。水压试验后应吹净存水。管子与管板应按照承压焊焊接接头的相关要求进行焊接,结构上应考虑空气预热器各部件的热变形。 3.1.21 加热炉散热损失均按3%进行考虑,按《中国石化炼化企业加热炉管理细则》要求,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或新建设加热炉和余热回收系统热效率不低于94%。 3.1.22 铸铁板式空气预热器应采用独立承重和支撑,应能保证在不调整、拆装原有钢结构和预热器模块的情况下进行更换。 3.1.2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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