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空调维护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空调维护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 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2.1.2工程范围:
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区、生产区内:办公场所、值班室、会议室、公寓、食堂、档案馆、生产调度室、控制室、分析化验室、仓库、消防气防、操作间、机柜间、变电站等各类空调、分析检测VAV系统的维护维修,现有空调内外主机共计2194台套, VAV系统1套(空调清单详见附件5-1)。维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空调系统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及故障排查。
2)空调系统的各类检修、改造、移装、管道清洗等。
3)提供空调系统维护维修所需的备件、材料等。
4)负责空调系统的操作培训。
5)招标人临时安排的与空调维修有关的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1.5工作范围和工作地点不限于以上内容,以招标方实际界定内容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或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Ⅱ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空调维护维修业绩,维护维修内容必须包含防爆空调(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金额为准,如提供结算证明,结算证明可以是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结算单、增值税发票等能体现结算金额的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3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