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北区域防磨治理“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银北区域防磨治理“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夏电力银北区域防磨治理“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包括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2.1.1.1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石嘴山钢铁厂,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石嘴山有限公司建设规模4×330MW,自2001年06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工程全部投产,石嘴山一发公司建设为1×350MW+1×330MW燃煤机组,自2005年8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06年12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项目内容包括制粉系统磨煤机出口分离器、磨煤机出口粉管弯头、燃烧器旋流蜗壳及一次风设备等;烟风系统烟道本体、导流板、空预器烟风道出入口补偿器、空预器壳体、空预器烟道支撑管、脱硝烟道入口烟道、导流板、支撑管以及电除入口烟道挡板门、补偿器、支撑管、喇叭口底部等。
2.1.1.2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两台机组均在2020年12月31日正式投产发电。公司西南距银川市110km,距平罗县城60km,距陶乐镇约30km,西边距黄河约7km,距203省道约5km,西北距宁夏精细化工园区5km,交通方便。项目内容包括制粉系统磨煤机出口分离器、筒体、压架、防磨板、环形密封风管、导向装置、回粉锥、出粉管道弯头、入口混合风道等设备;烟风系统烟道本体、导流板、空预器烟风道挡板、空预器壳体、空预器烟道支撑管、脱硝烟道入口烟道、导流板、支撑管以及电除入口烟道挡板门壳体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防磨施工除在机组等级检修实施外,还包括现场突发的抢修工作。包含胶泥、陶瓷、粘接剂、龟甲网、无机碳化硅背包等防磨施工材料的供货,制粉及烟风系统过度磨损需更换材料的供货,消耗性材料的供货(如钢板、焊条、氧气、乙炔等)。工作内容包括制粉及烟风系统内部杂物清理、过度磨损设备的挖补更换(面积小于500mm×500mm的,总挖补面积不大于5㎡)、防磨施工等,此工作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2.1.1.3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X330MW 亚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锅炉由上海锅炉有限公司供货,型号为SG-1165/17.5-M743。锅炉是采用亚临界压力参数、控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燃烧器摆动调温、平衡通风、四角切向燃烧、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锅炉燃用烟煤。锅炉的制粉系统采用冷一次风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由一次风机提供的空气在进入空气预热器前分成二路,一路进入空气预热器经加热后作为热一次风进入中速磨煤机,另一路主要作为压力冷风在中速磨煤机前混入热一次风管中对热一次风进行调温。原煤经给煤机进入磨煤机内进行干燥和研磨,由一次风将煤粉带进磨煤机出口分离器,合格的煤粉被送入炉膛,不合格的煤粉返回磨煤机再次被研磨。配置5台中速磨煤机,其中4台运行,1台备用。磨煤机为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中速磨煤机ZGM95G-Ⅱ;磨煤机磨盘转速:32.74 r/min,磨煤机额定出力46.34t/h,煤粉细度R90=17%。锅炉热风道、脱硝烟道、空预器烟道:介质温度≤400℃,为6mm厚碳钢板焊接而成,且内部有烟道支撑。因烟气流速高、含尘量大,高温含尘烟气直接冲刷热风道、脱硝烟道、空预器烟道、支撑等,致使烟道、支撑管吹损减薄严重,运行时局部位置频繁发生漏灰、漏风现象,计划采用龟甲网表面涂抹高温耐磨陶瓷胶泥方式防磨。磨煤机煤粉管道:介质温度<100℃,管道直径Φ530*10,由于一次风速高,对煤粉管道、弯头冲刷严重,漏粉缺陷频繁,计划在弯头、水平段、喷燃器入口段以及迎风面管道减薄的外部采用无机碳化硅浇注防磨盒方式防磨,磨煤机煤粉管道内部等部位计划采用粘贴陶瓷防磨。在磨煤机壳体、磨辊辊架磨损严重等部位,计划采用焊接陶瓷防磨。对以上位置进行防磨处理,防止运行期间磨损严重导致大量漏灰及局部坍塌等事件的发生,同时达到节约维护费用的目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运用贴瓷、碳化硅、及龟甲网防磨修复等工艺对制粉、烟风系统磨损严重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包含机组调停检修、临修、抢修与机组等级检修期间的防磨治理)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后合同终止。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项目满足并网条件之日为准。
2.1.3.1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公司:计划自2023年06月20日至2026年06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日内到达检修场。
2.1.3.2平罗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日内到达检修现场。
2.1.3.3大武口热电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日内到达检修现场,单台机组机组施工工期10天。
2.1.4项目地点: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火电机组制粉及烟风系统防磨贴瓷检修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