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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 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 的委托,对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 2023年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第二期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 的委托,对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 2023年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3-CZ-XMZB-030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实际发行金额的1.3‰/年计取承销费,承销费=实际发行金额*1.3‰*债券期限(不超过1.3‰每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如法人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4要求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止,在“信用中国”或者“中国 ”上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4)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共同满足“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

4、

(2)招标文件售价:4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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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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