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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2】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邑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2】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2)项目规模:南星路(旧城街-东城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

(5)项目性质:改建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注: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共计6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6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参加过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标段投标,则本次及本次之后的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5日17时30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和石家庄市 平台(http://124.239.186.7:8888/)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准版”,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特别提示:(1)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24.239.186.7:8888/),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六、

招标

联系

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 联系

监督部门: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0311-84011291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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