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交通道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交通道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交养护〔2023〕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凉交许可〔202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雷波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雷波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交通道路养护维修工程总里程63.337km,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监理。
2.2.建设内容:
溪洛渡电站对外交通道路维修工程(辅助公路):辅助道路四川凉山段起自四川省雷波县渡口乡附近的对外交通专用公路K23右侧引出,至大岩洞大桥段,路线27.895km;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是27.895Km范围内交安设施增设或更换,维修路基路面,清除危岩,隧道桥梁维修,隧道通风、消防、照明、监控、供配电、交通安全设施增设维修等。
溪洛渡电站对外交通道路维修工程(专用公路):专用公路起于溪洛渡水电站坝区还建桥头K0+340,止于桧溪段K23+754,路线全长23.414Km,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10.5m,路面宽度9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是23.414Km范围内交安设施增设或更换,维修路基、路面,清除危岩,桥梁涵洞维修,隧道通风、消防、照明、监控、供配电、交通安全设施增设维修等。
溪洛渡电站对外交通道路维修工程(场内23号路):起于黄桷堡-K0+100,止于豆沙溪沟口电站碴场K3+842,路线全长3.942Km;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是3.942Km范围内交安设施增设或更换,维修路基、路面,隧道桥梁维修,隧道通风、消防、照明、监控、供配电、交通安全设施增设维修等。
溪洛渡电站对外交通道路维修工程(场内3号路):起于豆沙溪沟口电站碴场K0+000,止于电站坝址下游K6+732,路线全长6.732Km,与场内交通9号公路连接。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10.5-12m,路面宽度9.5-11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是6.732Km范围内交安设施增设或更换,维修路基、路面,清除危岩,隧道、涵洞维修,隧道通风、消防、照明、监控、供配电、交通安全设施增设维修等。
溪洛渡电站对外交通道路维修工程(场内9号路):起于电站坝址下游K0+000,止于癞子沟上游K1+114,路线全长1.354KM。其中1.114公里属于9号公路主线,支线汶白路长度0.24Km。主线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11m,沥青混凝土路面,支线汶白路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是路线全长1.354Km范围内交安设施增设或更换,维修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及交(竣)工合并验收相关工作(含监理实验室)。
2.4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12个月(含设计共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竣)工合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投标人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试验检测单位的视为自有)资质、2020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3.3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均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6投标人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7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交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任一标段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查询其信用等级。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