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区域火电厂金属检测“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区域火电厂金属检测“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北六公里,东北方向距银川河东机场约20km,距高铁站3公里、距高速公路3公里,离银川市约52km,西距黄河约10km,装机容量332万KW(2×600MW+2×1060MW)一期锅炉是上锅生产的SG2093/17.5-917型亚临界参数、单炉膛、Π型布置、四角切圆燃烧汽包锅炉。二期锅炉是东锅生产的DG3100/26.15-Ⅱ1型超超临界参数、单炉膛、Π型布置、前后墙对冲旋流燃烧直流锅炉。一期汽轮机是上汽生产的N600-16.7/538/538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2007年投入商业运行。二期汽轮机是东汽生产的NZK1000/25/600/600型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1机组2007年6月、#2机组2007年9月、#3机组于2010年12月、#4机组2011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
(2)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机组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轮机厂和上海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和供货。
(3)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公司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一期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二期建设有2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3320MW。锅炉:一期(#1、#2)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全钢构架、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分别于2010、2011年投入商业运行。二期(#3、#4)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型号SG-3243/29.3-M7005,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双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全钢构架、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2019年投入商业运行。汽轮机:一期(#1、#2)汽轮机设备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超临界空冷汽轮机,型号为:NZK660-24.2/566/566;型式为: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分别于2010、2011年投入商业运行。二期(#3、#4)汽轮机是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设计制造超超临界机组,型号NJK1100-28/600/620,为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双背压、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2019年投入商业运行。
(4)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石槽村,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宁东一期工程建设2×330MW亚临界、空冷、循环流化床、纯凝机组,#1、2机组于2010年12月投产。宁东二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SCR脱硝装置机组。#3机组于2017年8月投产,#4机组于2017年12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是对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进行金属检测,主要包括招标人机组范围内承压管道(四大管道、集箱及其间联络管道、高旁、低旁、VV阀管道、抽汽管道、供热管道、疏水、放气、取样管道等)焊缝、管件金属检测,锅炉受热面焊口射线、相控阵抽检,管座角焊缝金属检测,不锈钢材质受热面氧化皮检测,加热器换热管束涡流检测,新购受热面管涡流检测验收,转子轴径、轴瓦、六大风机叶片等部件无损检测等。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
(1)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
(2)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
(3)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
(4)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
2.2.2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北六公里的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回民巷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的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石槽村的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核准项目须同时包含CG、TOFD和ECT)。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须包含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金属检测(合同内容需包含ECT和TOFD检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到的四个电厂须各拟派一名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各拟派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 (项目: 射线或超声、级别:Ⅲ级、代号: UT或RT)。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5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