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河南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委托,河南工程 物资设备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年度电缆附件,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河南工程 (以下简称“河南工程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招标是纳入河南工程 框架周期内承建的各类工程项目(政府另有要求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使用电缆附件的集中采购。
2、招标范围:
框架周期内河南工程 承建项目所需电缆附件。包含不限于电缆附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及缺陷的消除等。
3、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件,投标人可以对某一包件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各包件组成:包件1为国产电缆附件;包件2为进口电缆附件。
4、采购数量
序号 |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包件1 | 国产电缆附件 | 各种型号 | 套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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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件2 | 进口电缆附件 | 各种型号 | 套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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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货时间:以实际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间为准。
6、交货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对产品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2个招标规格的产品。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国内品牌不允许代理商参与),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代理商必须有进口合资品牌厂家的销售授权,所代理的制造企业应具有满足1.1的要求,同时将本企业和所代理的制造企业的相关资质按竞标文件要求共同附在竞标响应文件。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代理商不允许报多种进口及合资品牌。
2、投标人应具有电缆附件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