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发改复﹝2023﹞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区级财政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实施清淤面积3.74平方千米,清淤总量为151万立方米,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实施北区清淤,面积约2.12平方千米,清淤量约80.16万立方米;二阶段实施南区清淤,面积约1.62平方千米,清淤量约70.84万立方米。
批复总投资人民币30104.63万元,施工总工期2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图咨询服务。
2.4服务期: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14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意见,直至施工图审查通过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 (4)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