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电厂燃料智能化系统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燃料智能化系统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公司现有燃料智能化系统于2017年8月25日试运,投入使用至今已有五年,存在问题包括:码头制样系统自动存样站(多发工作站)经常性卡涩;分析室自动存取样柜存样功能不能使用;存查样柜系统工位数量不能满足成品煤样存储要求;管控系统及经营在线系统运行多年,稳定性较差,与设备层接口不完善等,难以保障我厂燃料智能化系统日益提高的存查样容量、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水平和碳排放核算工作的相关要求。所以为提高系统的存查样容量,满足相关要求,为碳排放核算工作做好保障,对存取样系统及燃料智能话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1.2招标范围:
燃料智能化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1)拆除并更换智能存查样柜1套(5000个仓位);
(2)拆除并更换气动传输系统1套;
(3)替换升级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1套和燃料信息管理系统1套,包含涉及燃料管理全流程的软件、数据接口(包括国家能源集团ERP系统燃料数据接口)等;
(4)存样间及配电系统改造。
2.1.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电厂燃料智能化系统建设或改造(须含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0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