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全厂电动机故障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全厂电动机故障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电动机故障维修服务。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电机总计约5100余台,高压电机250余台,低压电机4900余台,其中甲醇中心2070台,烯烃中心659台,热电中心1231台,公用工程中心852台。2014年至2015年完成全厂电机的安装、试运工作,2015年至2016年电机陆续投入正式运行,至目前电机已运行8-9年。拟招一家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电动机故障维修处理,实际工作量以招标方下达的任务单为准。4000kW以上电动机定子线圈损坏时,由投标方负责检修更换,由招标方组织技术方案及定价,确定电动机检修技术要求及维修价格,投标方按此价格执行。
2.1.2招标范围:
1、处理解决电动机本体电气故障,满足现场正常运行要求。
2、处理解决电动机本体机械故障,满足现场正常运行要求。
3、按规范进行电动机修理后合格出厂的相关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4、协助甲方现场电机故障诊断分析。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三年
2.2.2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电动机检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05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