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渔洋关镇城市更新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3]125号文批准建设。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便民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及环境设施建设三大板块。项目城市更新范围约 560 亩(包含新建建筑及构筑物用地面积约 39.49 亩),具体建设内容为:(1)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片区内三条街道(水田街、正街、河街),其中水田街区基础设施改造范围 16250 平方米,正街区基础设施改造范围 24257 平方米,河街区基础设施改造范围 5420 平方米。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含沿街民居改造,街巷道路改造,街巷供排水、供电、燃气、消防、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以及街巷公共景观提升和部分老旧建筑拆除。(2) 公共服务及便民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便民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新建停车场12917平方米,改造停车场 15570.00 平方米,新建充电桩 132 套,新建便民市场建筑面积 2375.5 平方米,改造闲置用房建筑面积 3684 平方米,新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1380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 42平方米,改造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3)生态保护及环境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及环境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新建城市环卫服务保障中心建筑面积 2978.52 平方米,新建架空步道 200 米,改造沿河步道 880米,岸坡修复 1.08 公里,岸坡节点整治 722 平方米,水田街入口环境整治用地面积 800 平方米,花桥环境整治用地面积 400 平方米,台地绿化节点改造 1593 平方米,亲水平台建设 83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房屋建筑改造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景观、停车场、智能化、文化建设以及岸坡修复和节点整治等。
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3、设计周期:1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
4、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中的任一项: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 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 盖章无效;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
4、投标人的“设计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分值为100分。] 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