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0819790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配置台日处理能力1×600吨的机械炉排炉和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2023年1月投产;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15吨、飞灰螯合物约19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7000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7000吨。
2.3.2 烟气净化工艺:息县项目烟气净化采用“炉内SNCR、SCR+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反应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
2.3.3 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送至输灰机,再由输灰机将飞灰输送至搅拌机,飞灰在搅拌机内与螯合剂和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3~7天,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杨店乡龙庙村远方大道1号 。
2.5采购范围:
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5.1交接界面:飞灰收集斗式提升机(包括斗式提升机)开始至飞灰螯合物打包机(包括打包机)之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含仓顶输灰机电动插板阀、及螯合剂配药及加药系统),以及飞灰稳定化车间和飞灰暂存车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含消防、照明、办公等设施)为投标人的负责工作范围。
2.5.2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环保要求合法合规的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提供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药剂和吨袋,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清堵和处理工作,负责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提供转移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负责原灰、飞灰螯合物定期检测和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负责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外运装车相关的运营服务。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脱酸塔、除尘器、飞灰输送系统检修和运行中泄漏到地面的飞灰进行收集并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完成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包含的其它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技术规格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格书》)。
2.6 服务期限:暂定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1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7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技术要求: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至少2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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