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工程监理(重发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海审(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镇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镇财政资金 。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招标人)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工程监理(重发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3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0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9.03万元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