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建设工程—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不见面)
项目编号:L3209230001000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建设工程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阜宁县建设投资 芳林南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21】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宁县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建设工程—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配电工程,位于阜宁县阜城街道南京路和澳门路交界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新建配电室(4*630kVA)一座。在1#楼北侧地上一层,新建1#配电室(4*630kVA)一座。供1#、2#、3#、4#楼、充电桩及相应公建配套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848.441887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7月,竣工日期: 2023 年8月。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配电工程,本次招标包含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配新建配电室(4*630kVA)一座。在1#楼北侧地上一层,新建1#配电室(4*630kVA)一座。供1#、2#、3#、4#楼、充电桩及相应公建配套等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施工说明为准。
2.3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L3209230001000007001001 | 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配电工程 | 阜宁县芳林南苑小区配电工程,位于阜宁县阜城街道南京路和澳门路交界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新建配电室(4*630kVA)一座。在1#楼北侧地上一层,新建1#配电室(4*630kVA)一座。供1#、2#、3#、4#楼、充电桩及相应公建配套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6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项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或叁级(含)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平台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3.2.1 3.2.2.其他要求: 3.2.2.1.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 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