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桂东普洛风电项目改造道路及风电场进场道路施工工程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境内。
2.2建设规模:风电场本期规划建设容量10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2.3计划工期:开工后三个月内全线具备运输条件。排水沟等辅助工程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确定,工期两个月。
2.4招标范围:风电场本期规划拟建设容量10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新建一座110kV升压。本工程道路施工范围为东洛乡改造道路起点(经纬度:113°50′57.54″,25°48′49.15″)至12号机位点施工区域(含升压站进站道路等)及12号机位点至5号机位点、1号机位点至4号机位点并接至主路的改扩建道路和新建道路,以及道路排水沟、挡土墙等修建施工。其中新建道路11.27km、改扩建乡村道路
1.14km,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100MW及以上风场道路工程施工或相同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100MW及以上风场道路工程施工或相同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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