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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AI视频分析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3-06-14     浏览:1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AI视频分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AI视频分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基础,以视觉分析为技术手段,建设涵盖基于视频识别的人员行为监测和特殊作业监控的AI视觉分析服务平台。支持多路摄像机自由配置相应算法,满足作业监控、周界安全防护、人员行为识别等业务场景要求。重点针对特殊作业场景,抽取作业人员操作行为特征,定制特殊作业标准化操作自动监控。本项目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AI视频分析平台,AI平台对外提供接口服务。通过对工厂摄像机实时码流智能分析,及时预警现场的问题,并与其他系统联动,提早发现问题。 

方案运用包括特征检测、模态分析、聚类、分类、运动估计、跟踪和测量等技术。其中特征检测既包括基于深度卷积网络和监督学习的方法,也包括传统的基于设备运行机理的特征设计和传统视觉算法的方法。采集到特征,还需要利用模态分析、聚类、分类等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的方法建立设备运行的模型。在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摄像头采集的设备图像,再运用运动估计、跟踪和测量分析出设别工况的变化态势,就能够实现工况的实时检测报警、乃至预测性维护的目的。 

流媒体数据的接入 

采集器支持流媒体数据的接入能力,可实现海康、大华等厂家的视频数据接入,包括常见的摄像头、流媒体等设备。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建设内容。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验收,设备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部署上线,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算法训练达到验收标准。 

2.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2.5付款方式: 

(1)设备、材料费 

A.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合格,甲方收到最终用户对应款项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部分全额符合国家规定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设备、材料费总额的60%。 

B.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完成,稳定运行1个月,通过业主签字确认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对应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设备、材料费总额的30%。 

C.项目整体验收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对应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设备、材料费总额的5%。 

D.项目整体验收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设备、材料费总额的5%的质保金。 

(2)软件 

A.项目软件产品到货,相关设计方案无问题,产品验收合格,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并通过用户确认,甲方在收到最终用户对应阶段款后,乙方开具全额符合国家规定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B.软件安装调试完成,稳定运行1个月并通过甲方签字确认,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C.项目整体验收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D.项目整体验收满一年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税率开具发票,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低于1万元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2.5付款方式:报价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资格要求2:投标人需至少提供1份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与本项目AI视频分析内容类似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相关内容。 

3.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至2023年6月30日 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至2023年6月30日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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