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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业40MW地面分布式光伏+绿色矿山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4     浏览:0    
核心提示:钨业40MW地面分布式光伏+绿色矿山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钨业40MW地面分布式光伏+绿色矿山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业 40MW 地面分布式光伏+绿色矿山项目位于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利用尾矿库及建筑。拟建厂址中心位置为东经 112°58′ 6.78″, 北纬 25°32.32′1.41″, 海拔 320 米。各项目装机容量统计详情见下表:
光伏系统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实现能源高效利用,满足用户需求, 项目建 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 求

文件 价格  (元)

 1

 

湖南省郴 州市北湖 区新田岭 钨业 40MW 地面分布 式 光 伏 + 绿色矿山 项目工程 EPC 总 承 包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业 40MW 地 面分布式光伏+绿色矿山项目EPC 总承包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完成竣 工验收所涉及到的除项目可行性研究设 计外的所有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 和施工工作。具体包括:

(1) 设计工作:除可行性分析研究设计外 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纸设计、 设计变更等。                         (2)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工程:光伏系统、 充电桩系统、能源管控系统与配套设施 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物资采购、 加工制作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  (3) 建筑工程:光伏系统、充电桩系统、 能源管控系统与配套设施土建施工、验 收等。

(4)集电线路及送出工程:设备与项目 设计、项目前期的土地、设备材料采购 及安装、施工、竣工验收有关的项目整 体系统检测、试验、调试、验收、并网 相关的所有工作。

(5)其他:安全应急等前期工作,以及 与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 工、竣工验收有关的项目整体系统检测、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意外险、 档案、水保、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健 康、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等专项工作实 施与验收。

 本工程 暂定

2023 年

7月开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全 容量并 网。

500

2.2.1 勘测设计:光伏发电工程(含集电线路)、10kV 升压工程、 10kV 送出 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环保水保、电站生产生活用水及 10kV 备用电源、接入 郴电国际集控中心、房屋加固方案设计…等有关本项目勘测、施工图设计、图纸 资料送审、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工作, 勘测设计成果须得到招标人 批准实施。本项目所有工程设计须满足国家及国家电网及郴电国际行业规程规范、集团相关规定。

2.2.2 设备及材料采供:投标人按建设容量提供所有设备,包含光伏组件、 逆变器、支架、箱变、电缆、一二次设备(预制舱)、接地、 10kV 送出工程、消 防系统、接入昆明云南国际集控中心、接入集团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设备及软件 等涉及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为甲定乙购,以招 标人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接入昆明云南国际集控中心、接入集团态 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 管平台系统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验收为指定分包商,按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 价。)、运输、验收、保管、安装。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应须满足国家及 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应为合格供应商或符合集采要求, 采购前应将供货商及采购设备清单 等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审查。

2.2.3 建筑安装施工

2.2.3.1 场区及箱变建筑安装施工: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 10kV 建筑安装 工程、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房屋评估检测和加固、废旧房屋拆除及场地清理修 复、施工准备、施工辅助工程、环保及水保工程、涉网试验及并网手续办理, 以 及接入昆明云南国际集控中心、接入集团态势感知系统、集团广域网接入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团运营监管平台系统设备及软件的安装 调试。

2.2.3.2 10kV 送出线路前期手续办理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进退场、 临时设施、保险等)、施工辅助工程、线路施工(含安全文明措施费),送出工程 前期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核准及路径协议、水保、环保、林业批复及社稳 等前期手续办理。

2.2.4 检测、试验及调试工作: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 10kV 集电线路、10kV 一二次设备、10kV 送出工程一二次设备) 的静态试验调试及动 态试验调试、涉网试验相关检测、试验及调试。

2.2.5 验收工作:含光伏场区、送出工程的验收。还包括电站整套启动验收、 移交生产验收、各类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其中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水保、环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档案及竣工资料等 验收, 所有验收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规范、相关政府部门及国家电投集团相 关要求实施。

2.2.6 征租地工作:10kV 送出线路、生产营地永久(生产综合楼)及临时征 地工作(含租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手续办理以及配合征地等工作) 及相关协 调工作。

2.2.7 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                 

1)配合招标人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

2) 完成投标人异地施工备案手续(如有)、工程资料归档, 设备送检、防雷 备案、防雷装置检测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验收、质量安全监督及质量检测  (审图、检测、试验、验收等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完善、交付) 等工作, 并承 担相应的所有费用。

3) 配合招标人办理三证一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证、不动产证等项目所有手续。

4)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2.2.8 其他: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 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国家电网及郴电国际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集团竣工验收要求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负责,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 对应分项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 织, 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3.1.2 投标人没有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1.3 投标人应满足:

(1)投标人无正在进行的重大被诉经济案件或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  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以上情况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 投标人在近 18 个月内不得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以上情况查询中 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和国家能源局;

(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4 没有处于云南省或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

3.1.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公司解 除的情形,经查询后执行;

3.1.6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无严重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交最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 位,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 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通过 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3.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成员不超两家。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 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 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 3.2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 3.2 条规定。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 设计(新能源) 乙级及以上资质,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 则联合体必须具备上述资 质,且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备上述所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3.2.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具有 2 个 3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 EPC 施工总承包(已完或在建) 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

施工业绩:近五年内具有 2 个 3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已完或在 建)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设计业绩:近五年具有 2 个 3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已完或在建) 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PC 业绩按设计、施工各 1 个业绩计算。

3.2.3 项目经理

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和有效的安全员 B 证,承担过 1 个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提 供业绩相应合同及任职证明等文件)。

3.2.4 人员要求:

(1)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 三年内担任过一个及以上光伏电站 的设计负责人(提供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

(2)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06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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