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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政速递处理中心国内工艺优化改造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北京邮政速递处理中心国内工艺优化改造工程信息系

  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北京邮政速递处理中心国内工艺优化改造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

  2、项目编号:0747-2360SCCZAH66。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北京邮政速递处理中心国内工艺优化改造工程信息系统采购,包括视频监控系统、车位检测系统、生产网络设备和信息发布系统。(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含税投标总价48.1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5)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视频监控设备(摄像机、NVR)、网络设备(工作组交换机)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

  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产品能够与本地生产网、本地监控网、寄递新一代平台及北京市 信息中心相关网络的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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