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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评估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日期:2023-06-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2    
核心提示: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二次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二次公告)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LNZHCG2023113

  3、项目概述:拟对出租房屋与置换房地产及资产等评估

  4、招标内容:业主评估采购项目

  例如:以下表描述,或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描述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1

  业主评估采购项目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8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有效的资产评估证书;

  (四)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十)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十二)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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