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3-2025年燃料卸煤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 发布时间:2023-06-15
(招标编号:CHDTDZ049/17-QT-007)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项目规模:2023-2025年年燃料卸煤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两年。预计需要人员夏季不低于26人,冬季不低于80人,平均每年卸煤量为385万吨,两年共计770万吨。主要工作内容为哈三电厂燃料提供24小时卸煤服务,提供绑车门铁丝(乙供)。当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卸煤工作要求时,需要增加卸煤人员,但总承包金额保持不变。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提供2023-2025年燃料卸煤服务,服务期限2年 2.4招标范围: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3-2025年燃料卸煤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倒班方式:两班倒。预计需要人员夏季不低于26人(8个月),冬季不低于80人(16个月),平均每年卸煤量为385万吨,两年共计770万吨。主要工作内容为哈三电厂燃料提供24小时卸煤服务,绑车门铁丝(乙供)。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5年燃料卸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卸煤服务合同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清晰,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次招标期间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也不用再报名,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本公告不同的以本公告为准。同一次公告相比,业绩年限要求的开始有变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有变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15 15:45到2023-06-21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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