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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包件车间内部处理带设备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  中电商务(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区中心包件车间内部处理带设备外包

  中电商务(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区中心包件车间内部处理带设备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

  二、招标编号:CECOM-2023-BD02-0495

  三、项目概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为邮区中心包件车间进出口邮件的带设备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邮区中心包件车间处理场地工艺设备的深化设计和优化改造,优化改造涉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配套的工程服务,外包自带设备的维保及备品备件,包件车间场地全环节人员外包等工艺优化、生产运行一体化的服务。全年预估业务量29200万袋件。

  项目名称

  含税招标限价(元/袋件)

  备注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万袋件)

  80以下

  0.2431

  实际结算单价按当月日均业务量到达区间对应的各阶梯单价,对全业务量进行统一结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80(含)至100

  0.2379

  100(含)至120

  0.2243

  120(含)至140

  0.2127

  140(含)至160

  0.2026

  160(含)至180

  0.1935

  180(含)至200

  0.1853

  200(含)以上

  0.1804

  安检贴签

  0.0080

  此单价仅在重大活动期间使用。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对进出口邮件,逐件粘贴或加盖“已安检”标识。以新一代对应路向处理量为计量依据。

  注:

  1、实际结算单价按当月日均业务量到达区间对应的各阶梯单价,对全业务量进行统一结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2、外包业务处理量取量口径:以新一代寄递平台数据为依据,以重件车间处理量+接收来自普服环节路单邮件量。

  重件车间处理量:

  业务量取数=散件外走量合计+分拣封发量小计中的内件数+总包经转量小计里的总包数-分拣封发量中平刷内件数。

  接收来自普服环节路单邮件量:

  新一代路单查询:中转处理-查询打印-路单查询-交接对象选择:大宗车间及挂信车间。

  3、含税招标限价(元/袋件)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工艺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扩建费、维保费及备品配件费、建筑工程规费、包件车间外包生产、管理人员等运营团队的全部人工成本(含生产运行中的问题件处理费用、各类邮件、总包处理占比的变化导致成本变动发生的费用等)、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4、服务期:五年。(365天,24小时作业)

  5、合同期满或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所有设备归甲方(邮政公司),且乙方保障合同期满时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邮政相关分拣设备的验收标准。

  6、交货期:签订合同90日内满足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且具备验收和投产条件的工期要求。

  7、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5.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90日内满足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且具备验收和投产条件的工期要求;

  8.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能够与“新一代寄递平台系统”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9.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限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发售: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二)购买采购文件

  登录“中国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

  4、 开标时,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3)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注: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5)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完成线上签到、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开标等流程,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十、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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