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电厂2023年输煤系统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干雾抑尘器及附件改造)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入厂煤接卸系统#1转运站(带入厂煤取样间、三工位移动头、C1C、C02A/B、C2A/B)#2转运站(带三工位移动头、C1B、C02A/B、C3A/B)、#3转运站(带三工位移动头、C1A、C3A/B、C4A/B)、碎煤机室(附入煤煤取样间、C4A/B、C5A/B)、煤仓层转运站(C5A/B、C6A/B)、煤仓间原煤仓仓口(犁煤器94台,仓口190个)新增干雾抑尘系统、无动力除尘密封导料槽改造,配套系统安装干雾适合数量的喷嘴,并实现智能控制。本期改造范围包含前述所列新增干雾抑尘系统及相应皮带机头部护罩、漏斗、落煤管双曲线改造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和试验,以及更换原设备的拆除,承包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实现粉尘治理的目的。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工期3个月内全部完成并交付使用。
2.4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赤沙村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所提供的同类服务项目中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投标人须签订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复查的权利,若发现承诺造假,按中煤集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有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300MW及以上机组的2台套无动力除尘导料槽和2台套干雾抑尘装置的项目业绩,包含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至少提供对应该台套业绩的设备现场周边1.5米范围内粉尘排放浓度小于4mg/m3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B: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 C:运行证明材料,运行证明材料能体现符合要求的具体表述)。
3.4资格要求4:提供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资格要求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6月20日10 : 10 :10至2023年07月10日 16 : 00 : 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20日10 : 10 :10至2023年07月10日 16 : 0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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