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热电分公司高温烟气旁路改造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珲春市英安镇光明街 1 号。
2.2 建设规模: 2×330 MW。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0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安装施工计划在 2023年 3 号机组 A 修期间,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共计 45 日 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采用总承包(EPC)方式。主要包括 3 号机组锅炉出口转向室 处增加高温烟气旁路项目工程设计、设备(包含附属设备) 及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包装、 运输、安装(含对原有省煤器烟气旁路设备拆除) 工程、配合调试、试验及检查、消缺、培 训、配合服务、进行方案优化工作和最终交付生产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 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近 5 年内( 2018 年 01 月至 2023 年 01 月) 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火 电机组锅炉烟风道改造类似项目改造投运业绩(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 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 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近 5 年( 2018 年 01 月至 2023 年 01 月) 1 个及以 上锅炉烟风道改造类似项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经历,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被列 入失信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17 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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