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东海县房山中心小学(招标人)建设的房山中心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东发改复[2023]5号文),目前该项目的房山中心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施工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法选择承包单位,江苏国登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标段 2.1.2建设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1栋四层教学综合楼及消防水池、泵房。配套建设校园道路、管网、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 (3)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投标单位拟报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7)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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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