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1WXR908C11506BD/CNSC-21HDGC022671
2.2项目名称: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重水精馏设施项目重水浓度在线检测成套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重水精馏设施
业主单位: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资金来源:业主公司自筹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重水精馏厂房,建设重水传输管廊及配套室外工程,对重水堆机组与精馏设施相关接口进行适应性改造等。
2.4招标范围:1套重水浓度在线检测成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2.5交货期:暂定合同签订后15个月,交货期会有所调整,最终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的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交货期为准。
2.6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建立满足GB/T19001/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人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产品制造商具有采用ASME技术规范开展设备制造的技术能力。(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或制造商ASME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申请人或授权制造商具有已交货验收的重水浓度在线检测设备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通过验收设备业绩证明文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发售时间:2021年12 月24日15 :00 —2021年12 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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