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临时排矸场矸石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对葫芦素煤矿临时排矸场内堆存矸石和沙土、应急情况产生的洗选矸石进行装卸、运输,最终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2.2 本次招标设量160万吨。如一个投标人项目无法全部综合利用,则确定多个中标人,主中标人完成承诺量后由排名第二的辅中标人进场拉运(拉运量不大于承诺量),依次类推,直至达到160万吨。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5个月内各中标人累计处置矸石160万吨;各中标人服务期根据其承诺拉运总量除以1万吨/天计算得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2.5 服务地点: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临时排矸场及其他指定地点
2.6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跨省利用煤矸石,则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跨省利用煤矸石的批复文件;
3.3 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属土地复垦类项目,需取得政府国土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水利部门相关批复(应附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水保方案及批复);若投标人为非采矿坑主体单位或非国土、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批复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则需采矿坑责任单位出具委托书及承诺书(委托书及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2)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投标人实施的批复文件;若投标人所持项目为有主矿坑,则需要提供有主矿坑的证明文件(如采矿证),若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为无主矿坑,则需要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属井下填充、离层注浆等地下回填类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需取得环评批复、环保自主验收文件,(需提交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文件、验收报告等)。若投标人非所持项目主体单位,需出具主体单位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及责任主体承诺文件(承诺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
3.5 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属砖厂等其他建材生产类型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需取得环评批复、环保自主验收文件,(需提交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文件、验收报告等)。投标人需是项目实际运营单位,如实际运营单位与环评批复主送单位不一致,需出具主送单位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及承诺文件(承诺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项目生产出的产品不得用于以土壤改良、地块改造、地块修复和其他土地利用方式直接施用于土地,以及生产筑路材料方式利用,如投标人项目生产出的产品利用去向在获批环评中明确允许则不受此限定。投标人需对产品去向及使用方式进行说明及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
3.6 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矸石综合利用承诺量及批复量不得低于80万吨,日平均承诺拉运量不得低于1万吨,需提供矸石拉运量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7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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