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正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3日17时30分
1、项目名称: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
2、 招标编号:2340SUMEC/QYHD3029
3、 项目概述: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4、 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熟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增配的包件分拣机及相关配套设备,主
要包括:直线分拣机和皮带机。设备质保期为2年。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9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
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提供承诺书,采
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
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备一个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自动分拣机)成功案
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1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 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5.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
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正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3日17时30分
1、项目名称: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
2、 招标编号:2340SUMEC/QYHD3029
3、 项目概述:2023年苏州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包件分拣机采购,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4、 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熟市分公司黄山路处理中心增配的包件分拣机及相关配套设备,主
要包括:直线分拣机和皮带机。设备质保期为2年。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9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
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提供承诺书,采
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
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备一个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自动分拣机)成功案
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1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 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5.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
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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