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已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以狮府复[2023]171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狮山镇小塘片区狮岭村委会朱里村、狮岭村委会永红村、狮北村委会岗头村、唐边村委会牛南村、唐边村委会牛西村的排水管网工程进行改造,并进行道路破除及修复等附属工程,其中主要工程量包括新建管网2.06km。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946.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85.65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50天内完成管网建设(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相关检测)并通过竣工验收,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工期延误罚款: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竣工验收超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建设单位缴纳2000元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缴纳。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90.0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最终结算按照政府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
4.5.1 依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文件,如投标人出现上述文件第二十二条款或第三十条款的情形且被限制参与本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
6.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