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配送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已由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建设地点: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邯郸市丛台区幸福大街530号)。 2.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信用河北”网站的信用报告(外省企业只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上四份查询结果经扫描附在投标文件中。 (2)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项目业主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现场完成对投标人违法失信行为、行贿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填写《供应商不良行为查询记录表》。 (3)与项目业主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 注:“其他要求”部分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则投标人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8日9:00至2023年07月04日17:3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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