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新能源公司甘洛320MW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甘洛320MW光伏项目作为大渡河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接入瀑布沟水电站项目,拟建场址位于甘洛县海棠镇、新茶乡、沙岱乡,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 29.14°,东经 102.67°,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 2200~2700m,平均高度 2500m。
2.1.2招标范围:本标段(不含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初步设计相关工作,包括地质详勘、地勘报告、试桩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第三方评审等;
(2)完成项目招标设计,配合完成相关招标工作;
(3)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含环保、水保专项及道路等);
(4)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包括实施技术交底、配合质量监督、参加工程验收等所有需要设计开展的支持服务工作。
光伏场区工程与送出线路工程以光伏电站配套新建的升压站门型架为分界点,门型架及门型架内的勘察设计工作由本招标项目实施,出线挂线设备的勘察设计不在本招标范围,出线终端光纤熔接盒至升压站通信机房光纤配线架的勘察设计由本招标项目负责。
2.1.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后1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设备选型完成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至该工程竣工验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勘测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28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03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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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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