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2023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3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SHYZCG 2023-063
3、招标内容:为上海邮政2750余辆机动车和7700余辆电动自行车采购保险服务。预估年投保费用1200万元(包含车损险、交强险(含车船税)和商业险),签约期为3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若为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供应商须经保险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汽车保险业务。
2)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必须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采购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采购,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采购。
3)供应商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车辆保险服务业绩。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已列入邮政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7)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投标单位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对于被集团公司各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有效期内的外包商,以及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作为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外包商: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保险代理。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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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