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上海分公司综合服务外包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上海、贵州、云南、广东、广西等招标人指定地址。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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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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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
外区域项目经理及上海华电大厦人员外包:华滨物业上海分公司现有上海、贵州、云南、广东、广西等地区多个物业服务项目,包括写字楼、电厂物业管理。为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保洁、行政、前台等辅助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近3年实际运营情况,服务人数暂估45人。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分公司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8.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2 项类似项目综合服务业绩,单项目年度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30 11:30到2023-07-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