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梅子垭水库-东方大道段(发展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发展大道沿线道路两侧绿化带景观品质与户外家具提升、发展大道与其他主干道交叉口遮阳棚、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范围内的景观品质提升、东方大厦北侧下沉广场景观品质提升,梅子垭公园景观提升、国宾一号观澜园南门到国宾一号听涛园西门靠近现状山体段景观品质提升、万达广场前的广场城市家具提升、发展大道夷陵区北端及南端品质提升等。
2.1.3其他:本项目工程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2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9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其他
2.3.1质量标准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3.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
3.4.2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
3.4.3技术负责
3.4.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5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
3.4.6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应均上传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 ;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7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