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密2×100万煤电项目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以实际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2台主变压器设备(额定容量1140MVA,额定调压范围800kV±2×2.5%,高压侧额定电流822.75A,三相一体双线圈、无载调压低损耗升压变压器),4台高压厂用变压器设备(额定容量52MVA,额定电压比(27±8×1.25%)/10.5kV,高压侧额定电流1112A,三相一体双线圈、有载调压低损耗降压变压器),包括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变压器在线监测装置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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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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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额定容量1120MVA及以上、额定电压500kV等级及以上的三相一体变压器设备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8.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30 10:51到2023-07-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