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阶煤高效利用制氢50万吨/年高浓度尿基复合肥项目 厂前区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现对该项目厂前区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低阶煤高效利用制氢及50万吨/年高浓度尿基复合肥项目厂前区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建设规模: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低阶煤高效利用制氢及50万吨/年高浓度尿基复合肥项目以当地低阶煤为原料,采用粉煤加压气化技术生产粗煤气,再经过变换将一氧化碳变换为氢气,低温甲醇洗脱除其中的硫化物和二氧化碳,甲醇洗出口酸性气送硫回收单元生产硫磺,甲醇洗出口净化气经PSA制氢制取氢气产品,为平衡氢气产量,部分净化气经液氮洗精制并配氮,通过合成气经压缩、低压氨合成工艺生产液氨,并进一步生产尿素,并最终生产尿基复合肥。厂区主要由厂前区、生产装置区、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区、储运区组成。
2.4 招标范围:在已批准的《低阶煤高效利用制氢及50万吨/年高浓度尿基复合肥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完成:
(1)厂前区生产性用房及食堂浴室的建筑与结构、装饰、电气、电信、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及施工。
(2)厂前区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及施工(含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地面铺装、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消防管网、电气及路灯照明、监控工程等)
(3)厂前区供电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及施工(电源引自净化变电所、并包括净化变电所内供电设备)。
2.5 项目总投资(厂前区):约5346万元
2.6 计划总工期:3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2.7 质量标准:
(1)施工图设计质量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最新版本)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最新版本)要求并通过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
(2)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评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设备和主要材料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 主要人员要求:
3.2.1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内(2018年6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有一项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0年-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用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申请均无效。
3.7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6) 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 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单位,即设计和施工单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18时00分至2023年7月5日18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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