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发电有限公司东丰沙河镇风电项目66KV送出线路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吉林东丰龙新发电有限公司东丰沙河镇风电项目66KV送出线路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吉林东丰龙新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吉林东丰龙新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丰县城约40公里的沙河子镇境内,距离长春约100公里。项目场区属于低山丘陵地貌单元,场址内地表地貌以林地为主,地势起伏较大,海拔450-660m。项目容量23MW,安装6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66kV升压站,通过一回66kV线路T接66kV沙河分线。
2.1.2招标范围:包含新建铁塔10基,新建线路1.38公里,改造线路3.23公里,新建光缆线路67.6公里,对侧变电站改造施工;以及该送出线路核准、开工直至并网发电的一切工程协调及手续办理。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起2个月,开工时间发包人通知确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要求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