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二热力龙湖天钜等热力站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力龙湖天钜等热力站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力龙湖天钜等热力站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共包含华侨城天鹅堡1#、华侨城天鹅堡2#、华润公园九里1#、华润公园九里2#、龙湖天钜1#、金地格林、逸宸云著2#、中海天钻、山大附中、新城长风悦府1#十个热力站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燃气锅炉房均由热力站分割改造而建,目前土建围护结构已完成,需在既有土建条件下,新建燃气锅炉设备承担上述热力站的供热负荷,用于严寒期燃气热源调峰使用,并对接热力站内集中供热二次管网,与锅炉房供气系统外部燃气设施预留接口对接。实现热源的切换。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EPC工程),华侨城天鹅堡1#、华侨城天鹅堡2#、华润公园九里1#、华润公园九里2#、龙湖天钜1#、金地格林、逸宸云著2#、中海天钻、山大附中、新城长风悦府1#十个热力站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
以上项目所列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设备安装、设备基础制作、排烟系统安装、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安装、调试实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其他:本工程以单个燃气调峰锅炉房(热力站)为单元,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因本工程是市政工程且市政燃气接入(管道连接、计量、调压、安全控制等)由对应项目的开发商完成,具有开工的不确定性且有一定的风险,个别燃气调峰锅炉房(热力站)可能存在推迟建设或取消建设的风险,请谨慎报价,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并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并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设计税率6%,设备税率13%,施工工程税率9%。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施工机械及人力资源计划、施工进度管理及控制措施、施工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工期:90日历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燃气锅炉总承包的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大于3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