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贵州毕节威宁县整县一期1.81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金钟镇第三幼儿园,金钟一小,金钟二小,金钟一中, 金钟二中,金钟卫生院等公共屋顶
2.2.项目规模:1.818MWp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8月30日;并网发电日期:2023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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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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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威宁县整县一期1.81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除①项目前期②监理③光伏屋顶租用④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⑤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控制保护、计量、电缆、屋顶防水处理、屋顶荷载检测复核及项目施工所需耗材等)、安装施工、调试并网、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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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毕节威宁县整县一期1.81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05 17:30到2023-07-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