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巴塘县和西藏芒康县
2.2.项目规模:12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通过为止,计划服务时段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2/16-QT-01201 |
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编制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配合完成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
200 |
项目概况:
苏洼龙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巴塘县和西藏芒康县的界河上,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梯级,下游与昌波梯级衔接。苏洼龙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475m,库容6.38亿m3,多年平均径流量938m3/s,电站额定水头84m,设置4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4.26亿kWh(联合),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联合)。苏洼龙水电站建成后接入四川电网,与金沙江上游其他梯级电站共同担负起“西电东送”持续送电任务,对“西电东送”和“藏电外送”具有重要意义。电站在电网承担基荷或腰荷。电站长期运行方式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
苏洼龙水电站已经于2017年10月中旬截流,2022年7月底第一台机组发电,2022年11月底机组全部投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05 21:00到2023-07-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