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征集及百河土建施工项目机械租赁的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就桥电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征集及百河土建施工项目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格供应商框架合同及百河铝业土建施工项目机械租赁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桥电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征集及百河土建施工项目机械租赁。
1.2招标范围
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确定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资格。租赁服务范围涉及小型基建项目工程施工所需施工机械,设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此: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叉车、装载机、压路机、挖掘机、洒水车、打(旋)桩机、自卸车、吊篮、云梯等。此次征集确定的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百河铝业土建施工项目机械租赁,最终用量以实际结算用量为准。后续批次的采购项目,将在本次征集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后,通过询价方式,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租赁。具体的租赁周期、所需设备类型及设备数量将视实际情况确定。
1.3合格供应商选择、框架合同、首次服务采购订单
本次招标的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
各投标人在收到合格租赁企业入选通知后,须与桥电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入选的合格租赁企业,必须参与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项目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将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适时对合格租赁企业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将终止(或取消)其合格租赁企业资格。
百河铝业土建施工机械租赁项目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桥电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施工机械租赁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二项施工机械租赁服务业绩(附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