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2.2.项目规模: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6座220kV汇集站、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下表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 新疆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发电、6座220KV汇集站(具体以电网接入批复数量为准)、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按照哈密市、县规划部门提供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图,对本项目进行勘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拟建区域内场地、裸土地、其他草地、林地、一般农用地等各类型土地的面积;风电、光伏、光热、220kV汇集站场区(含检修道路、进场道路、储能等)勘测定界,提供建设项目征地坐标和外扩坐标、地理位置图、交通图、权属信息及平面图、建设项目征地区域与评估区(外扩300米)的叠合图、编制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租赁等勘界报告,完全满足哈密市、县国土部门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光伏租赁合同等办理要求。测绘勘界工作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场地选址要求等。并按照土地预审要求,出具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图,负责委托办理项目用地位置地(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专项规划图;编制临时用地勘界报告、土地复垦方案,配合招标人完成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和建设用地的相关工作;项目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要求与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合并,最终提交新疆华电哈密60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的总报告,编制永久征地、光伏租赁、临时用地等项目相关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招标人进行协助。详见技术规范书。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并根据项目所在区县市的工作要求完成用地预审报批工作。 | 200 |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业绩,并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0 16:40到2023-07-18 17:00。
4.2*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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