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及蓬莱区
2.2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本光伏项目光伏区位于山东省龙口市七甲镇,建设容量约为100MW,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本工程升压站220kV出线1回,接入220kV沈余站(蓬莱区)220kV母线。
本工程的路径总长度24.2公里:架空线路长23.2公里,电缆沟路径长度约1.0公里。其中架空线路已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6个终端塔及基础、电缆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电缆穿越路径共三段,第一段是穿越220kV沈东线(位于龙口市),电缆路径沟长度约0.36km;第二段是穿越220kV沈招线(位于蓬莱区),电缆沟路径长度约0.35km;第三段是穿越220kV沈粟线(位于蓬莱区),电缆沟路径长度约0.29km。电缆采用ZC-YJLW02-Z 127/220 1×1600交联聚乙稀铜芯电缆,共三根,电缆通道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07月20号开工,2023年08月26日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工程所属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并网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随线路架设的通讯光缆包括采购、施工、熔接、测试、调试运行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达标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土地征租赁、临时用地、征林、青苗及拆迁的协调及补偿;施工准备及施工期间政府、民事协调、电网的协调等。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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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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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电缆穿越工程EPC总承包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送出电缆穿越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近5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个新建或迁改220kV及以上送电线路项目已完工的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11 14:10到2023-0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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