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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治安反恐安防设施优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1     浏览:1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2.2 规 模: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相关生产区域是上海市公安局反恐怖主义办公室确定的“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单位”。鉴于公安部将于2023年9月15日前对上海市电力系统反恐一级重点目标单位反恐防范设施的验收,因此,需对电厂的治安反恐安防设施进行优化,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治安反恐安防设施优化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

2.5 计划工期: 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15日 。

2.6 招标范围: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区域,按照一级重点目标安防要求,不仅需新增高清网络摄像机、门禁、电子巡查装置、反无人机等前端设备,同时应升级更换后端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等,建立智能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在安防监控中心实时调度监控,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核准一级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区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2项智能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实施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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