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单轨吊运输网络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包。
井下单轨吊运输网络建设(锂电池单轨吊机车2台及单轨吊运输监控系统1套)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送货(含卸车)到买受人指定地点(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大河坝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6煤矿)。
2.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单位的验收报告,凭本单位的订单,出卖人提供13%增值税专用销售发票,经买受人挂账后,付货款的30%,三个月内付60%,剩余合同货款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机电设备1年,信息类产品3年,质保金以3年为总期限), 待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支付剩余货款;如有质量问题则对问题处理完毕或索赔完成后再付剩余货款。[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
3.2投标人必须提供锂电池单轨吊机车、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充电机的MA证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7月11日17:00至2023年07月24日23: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7月11日17:00至2023年07月31日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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